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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新机场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锅炉)
建设单位: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10-51751823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锅炉验收报告公示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