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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报告是什么?
执行报告指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和相关规范的规定,对自行监测、污染物排放及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定期报告,包括电子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
责任主体:排污单位
实施依据:排污许可证、相关规范
填报内容:自行监测、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
二、执行报告的分类?
按周期分: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按类型分:电子报告、书面报告
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22条要求
排污单位要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要在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执行报告可作为年度生态环境统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的依据
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37条要求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或者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的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资料收集与分析
全面梳理排污单位在报告周期内的执行情况
排污许可证及申请材料
历史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环境管理台账等
二、编制阶段
针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汇总梳理依证排污的依据
分析违证排污的情形及原因
提出整改计划
在全国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内容
三、质量控制
开展报告质量审核
确保执行报告内容真实、有效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提交
在全国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版执行报告
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经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执行报告
电子版与书面报告保持一致
重点管理: 至少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以及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原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信息
简化管理:至少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