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总部
河北分公司
竣工验收和排污申报
竣工验收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中的要求,企业应在建设竣工后对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其他污染防治设施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排污许可
贵单位位于北京市,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公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取得相关等级的排污许可证。
1.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